招标编号:SZCG2020182
本招标项目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滑系统优化工程(重新招标)已由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浙机场集团发[20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2.2招标范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滑系统优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3施工监理的范围包括: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滑系统优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含的场道工程和助航灯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本工程为不停航施工。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指国内民用运输机场的飞行区不停航施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相应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交)工验收记录和局方出具的不停航施工民用航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3.4 信誉要求:
①根据《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安全责任事故。投标文件需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总监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航天航空专业(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指国内民用运输机场的飞行区不停航施工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提供相应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交)工验收记录和局方出具的不停航施工民用航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退休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证明应要求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本机场场区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或在本机场场区外的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人需承诺拟派项目总监每月本项目在岗天数不少于22天。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6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外,其他具有母子关系的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都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需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4月9日至2021 年4月16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4月9日至2021 年4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标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300号,近地铁11号线7号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airport.com/)、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网站(http://www.ningbo-airpor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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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4-87423895、87423883 电 话:0574-87565555-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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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日期: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