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T1航站楼工艺流程改造临时空防围界施工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工作内容:新建围界距离航站楼下廊桥立柱不小于5.0米,平行T1外墙,新建围界约402米,围栏采用钢筋网结构,无地梁法兰安装,空侧加敷阻燃密目网,廊桥立柱区加强防攀爬措施。侵入服务车道3米,约占半幅服务车道的2/3和整个T1前停车区。飞行区地面标线(1-7号机位远机位改造)一项。本项目围界需要二次安装,具体详见清单。
2、工期:需二次安装,每批次15日历天,具体根据工程投用需要及业主要求。
3、质量要求:满足《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MH5012-2010)、《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7003-2017)。
4、保修期要求:2年(或至拆除)。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报价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废标。
4、根据《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报价方式及所需提供材料
1. 接收报价单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6:00(以报价方专人送达或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2.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10室,(李工收,0574-87423895)
3. 请投标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报价单(格式详附件1),需加盖公章;
(2)多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询价函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4.上述资料需密封完好,封袋上需注明 “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字样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可亲自送达或采用顺丰快递寄送。
5. 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四)其他
1.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280983元,税率9%,其中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费率1.5%,民航专业工程不停航施工费率5%,若除税价高于242049.61元按作废处理。
2.采取择优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满足服务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不含税)确定为中标单位。在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一经确认,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签订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以第三方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单位: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工 电话:0574-87423808
招标监督人:王俊 电话:0574-89006352
T1航站楼工艺流程改造临时空防围界施工询价函
我公司拟组织T1航站楼工艺流程改造临时空防围界施工的询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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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委托乙方完成T1航站楼工艺流程改造临时空防围界施工相关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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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须知 |
1、工作内容:1、新建围界距离航站楼下廊桥立柱不小于5.0米,平行T1外墙,新建围界约402米,围栏采用钢筋网结构,无地梁法兰安装,空侧加敷阻燃密目网,廊桥立柱区加强防攀爬措施。侵入服务车道3米,约占半幅服务车道的2/3和整个T1前停车区。飞行区地面标线(1-7号机位远机位改造)一项。本项目围界需要二次安装,具体详见清单。 2、工期:需二次安装,每批次15日历天,具体根据工程投用需要及业主要求。 3、质量要求:满足《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MH5012-2010)、《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7003-2017)。 4、保修期要求:2年(或至拆除)。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项目预估含税价为人民币280983元,税率9%,其中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费率1.5%,民航专业工程不停航施工费率5%,报价必须低于项目预估价上限,超出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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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组成(一式两份) |
A、报价单(盖公章,依照格式填写价格,本次报价包含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金额以第三方出具结算报告为准。);B、多证合一(复印件并盖公章);C、询价函(盖公章);D、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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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和地点 |
报价截止时间:在公告要求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报价地点,迟到送达拒不接收。 文件送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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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标原则 |
采取择优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满足服务要求的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在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一经确认,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签订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以第三方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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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方 |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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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方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10室 |
邮编 |
31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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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方联系人 |
葛工 |
联系电话 |
0574-87423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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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接收报价单的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30之前以传真件或扫描件回函(在本页盖章确认是否参加)。传真0574-87423887,邮箱346700441@qq.com。
已收到询价函一张,内容清楚,特此声明。我公司经研究后决定(请勾选 参加 / 不参加 )此次报价。
报价单位:( 盖章)